一、我中心对参加培训学习或测评考试合格的持证学员提供学习成果查询,可作为其参加有关继续教育学习活动的写实性证明,不作为任何行业及相关岗位的从业、职业资格。
二、我中心所颁发的证书,须加盖证书专用钢印方为有效,且经涂改后无效。如遇损毁,应及时与我中心联系申请补发。
三、如遇任何与上述说明不符的宣传介绍,均视为违规行为,可联系我中心进行实名举报,电话:010-58582282;学员个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